城管局回应:指“防咬口罩”,经上级领导部门批示发布,有不同意见可以提
12月5日上午,昭阳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一值班人员告诉记者,该《通告》由上级部门领导批示后发布,市民有不同意见可以提出,其向上级领导反馈后将给予市民回复。
随后,昭阳区城管局凤凰执法大队和龙泉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通告》规定的“犬只佩戴口罩”,是要求佩戴“防咬口罩”而非防疫口罩,此外具体执法时建议市民们能“把垃圾袋和宠物的拴绳准备好,文明养犬”。
“(执法)这方面是偏人性化的,因为我们也有同事养狗,他们也说是不是不能遛狗了,意见比较大。”一执法人员告诉记者。
律师意见:缺乏法律依据的《通告》无效
当地城管局是否可以规定养犬人遛狗时间?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丁金坤认为,城管作为执法者须依法行政,不能扩大或减少执法的范围,缺乏法律依据的《通告》是无效的。“该地方性规定,可征求意见修正后执行,而不是让城管自己扩大规定来执行。其次,立法语言要严谨,譬如何谓‘背街小巷’,须有定义才有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