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要合格
取得健康体检合格证明,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上岗,上岗后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饮用水卫生的疾病的和病毒携带者,不得直接从事供、管水工作。
4.相关设备及滤芯应持有卫生许可批件
卫生部门颁发的相同型号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并在相应的卫生部门网站能够查询到相关的卫生许可公示记录。各类产品应有出厂检验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