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沙头派出所对嫌疑人刘某宣布刑事拘留,启动了刑事司法程序。面对可能被刑事处罚的结果,刘某傻眼了。他原以为自己做的这些事情,最多和前段时间出了名的“高铁霸座男”一样,被人在网上骂几句,还能拿我怎样?
可惜,他错了,他的行为已不是道德谴责层面,而是涉嫌触犯刑法。
事情的经过
3月9日,一位年过八旬的老太太到沙头派出所报警。
今年1月初,老太太将名下房屋挂在中介出租,该房屋位于中心区,面积220平米。不久,中介带来一名刘姓男子,也就是本案嫌疑人。看了房子后,他当即决定租下,双方约定房租为每月1万8千元,并给了老太太500元订金。
随后几天,刘某一直软磨硬泡让老太太把房屋钥匙先给他,然后再签订租房协议。老太太见此人衣冠楚楚,也没多想,就在1月10日把钥匙给了刘某。然而,中介和老太太都没想到的是,不仅从这之后她们再也没有收到刘某一分钱,而且更是“噩梦”连连。
刘某入住房屋,先是未经同意,请了装修工人粉刷墙壁。粉刷结束后,约定的2700元装修款刘某却不给工人。民警介入调解,刘某口头答应付款,实际却是一拖再拖,到现在还赖着账。原来答应与老太太签订租房合同,并交纳房租,刘某也找借口一推再推。
由于没有签订合同,中介也收不到费用,只得和老太太一再催促刘某。到了2月26日,刘某已经赖在老太太房子里一个半月了,然而,这时更“奇葩”的事发生了。
刘某还在房子里养了两条流浪狗,而且不打理,搞得气味难闻,左邻右舍纷纷到物业管理处投诉,于是物业打电话给房东老太太叫她赶紧想办法解决。
到3月5日,快两个月了,刘某占着房子,不签合同,不交房租,搞得周围邻居意见很大,老太太已经忍无可忍,遂对刘某下“逐客令”。不料,刘某马上换了一副嘴脸,向老太太索要搬家费2000元及装修费3万元,还伴有语言威胁。
老太太无奈,只好报警求助。警方充分收集证据,判断刘某从一开始租房就存在主观故意欺骗,入住后不按约定交付房租,损害了老太太的合法权益,并且在老太太要求其搬走时,还以言语威胁索要钱财,涉嫌构成敲诈勒索。
刘某现在该是在监仓里好好反思自己的行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