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二:
邱某业驾驶车辆上道路行驶时,未按规定粘贴反光标识,是导致此事故发生的另一方面原因。
经查,近三年来,邱某业驾驶车辆未按规定喷涂标识、粘贴标识已被查处过13次!屡教不改,这一次终于酿成了大错!
从现场图片中可以看到,车辆尾部的反光标识已磨花,几乎起不到任何警示作用
正确的做法应该是▼
货车粘帖车身反光标识可使后方车辆及时发现前方车辆,有效警示后车保持安全车距,以避免因夜间可视距离不足导致车辆追尾事故的发生。
目前,该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